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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中心局(ATU-C)至用户端(ATU-R)之间的传输距离。应用于第一代ADSL系统时,使用一级延伸器能将一般ATU-C至ATU-R 3.5公里距离扩展到5.5公里~6公里(确保上/下行速率为128kbps/512kbps),能同时维持普通电话(POTS)业务;使用两级延伸器能将一般ATU-C至ATU-R 3.5公里距离扩展到6公里~7公里(确保上/下行速率为128kbps/512kbps),能同时维持POTS业务。应用于ADSL2+系统时,使用一级延伸器能将ATU-C的覆盖距离扩展到6公里~7.5 公里(确保上/下行速率为128kbps/512kbps),能同时维持POTS业务。
预防因为中心局离用户太远,不能向用户提供宽带服务而导致的用户流失。
改善已开通宽带业务的距离较远用户的网络服务质量。
针对恶劣使用环境,提供室外型设备,具有完善的防雷功能及过流、过压保护功能。
全方面兼容ADSL系统供给商设备,包括第一代的ADSL设备和第二代的ADSL设备。
适用环境:
线缆规格:直径0.4mm以上双绞线(标准的适用于ADSL的线缆)。
频谱兼容性:
规范:
ADSL延伸器的远供电源AEC(远供输出):
B1P为单路输出,可安装在局端机房,也可安装在用户端。
B1为单路输出,只能安装在局端机房。
B4或B4P为四路输出,B8或B8P为八路输出,能安装在局端机房19英寸机柜中。
每路能为两路AER提供远供电源。
输入电压:DC -48V或
输出电压:
输出电流:100mA(限流值)
具有短路保护功能。
通过告警指示,指示线路短路过流状态。
ADSL延伸器AER:
接收由AEC提供的远供电源。
功耗:单路1.6W,两路2.6W。
阻抗:100Ω
工作温度:-20℃~+60℃
能支持单路、两路、四路等。
1、在单级ADSL延伸器的实际应用中,以0.4mm的电缆为例,应满足以下条件:
3 km ≤ L1+L2 ≤ 5.5 km
2、在电缆的中间必须要有AER的接入点(即AER的放置位置)。
3、当AEC放置于局端,用于向AER提供远供电源时,L1=L3;当AEC放置于用户端,用于向AER提供远供电源时,L2=L3。
4、A、B线的纵向平衡度必须大于40dB。
5、L1、L2两段电缆都应没有桥接抽头。如果有用于改善电话使用效果的加感线圈,则必须去掉。
6、电缆应没有腐蚀、损伤等能引起绝缘强度下降的情况,特别是用于远供的线对。
需要注意的是,对于需要ADSL信号和普通电话(POTS)信号共线的情况,当AER安装处无稳定的电源时,需要使用另外一对线专门为AER提供远供电源。